小区游泳池归物业管理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野外游泳是一个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野外运动。法律规定不得野外游泳,是为了保护成人或儿童的生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程建筑物,损毁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二)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的;(三)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夏季,高温酷热,到水库、河道游玩人员增多, 特别是初高中学生假期在水库、河道等涉水区域下水游泳,针对以往夏季溺水事件的惨痛教训,为切实做好涉水活动的安全保护工作,预防游泳等溺水事故的发生,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域管理,禁止在水库、山塘、河道进行游泳等活动。现紧急通知如下:一、禁止周边群众、学生私自在水库、河道等水域下水游泳。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到水库库区游玩、下水游泳、水面垂钓等不安全活动。违者造成安全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三、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私自水库、河道游泳,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四、请广大学生朋友及周边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未成年人更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不擅自在水库、河道游泳、戏水,遇到不测要立即求助,科学施救,防止引发更大溺水事件。法律依据:《关于禁止在水库、河道等危险水域游泳的通告》夏季,高温酷热,到水库、河道游玩人员增多, 特别是初高中学生假期在水库、河道等涉水区域下水游泳,针对以往夏季溺水事件的惨痛教训,为切实做好涉水活动的安全保护工作,预防游泳等溺水事故的发生,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域管理,禁止在水库、山塘、河道进行游泳等活动。现紧急通知如下:一、禁止周边群众、学生私自在水库、河道等水域下水游泳。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到水库库区游玩、下水游泳、水面垂钓等不安全活动。违者造成安全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三、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私自水库、河道游泳,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四、请广大学生朋友及周边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未成年人更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不擅自在水库、河道游泳、戏水,遇到不测要立即求助,科学施救,防止引发更大溺水事件。五、水库管理站工作人员将加大库区巡查力度,禁止闲散人员进入库区,对违反水库安全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下水游泳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水库管理,破坏库区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或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将按《水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望大家互相转告!千万不要在水库、河道等危险区域游泳、戏水,安全第一,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流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有权将游泳池对外承包,但是所得收益的开支应扣除相关管理等费用外,应归全体业主所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有权将游泳池对外承包,但是所得收益的开支应扣除相关管理等费用外,应归全体业主所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游泳池之水质,应符合卫生主管机关规定之标准,并依下列规定办理:(一)游泳池及涉水池之池壁、池底、溢流沟,不得有苔藻滋生或明显沉积物。(二)盛放衣物设备应每日清理消毒并保持干净。(三)应有救生器具及急救箱之设置,急救药品应随时补充。(四)为控制游泳池水质,游泳池业者除应采取加药与吸尘措施外,并应定期换水,每三天应至少换水1次。(五)游泳池之全池面、池边、扶手及水沟等应保持清洁并加强冲洗,应每天冲洗并消毒。2.游泳池应依卫生及环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游泳池之环境卫生及安全,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救生员负责泳客之秩序及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