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公务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人员,以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这些人员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分析
属于。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刑法第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是: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
拓展延伸
国企员工的法律地位及权益保障
国企员工作为在国有企业就业的员工,其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国企员工享有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似的待遇和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此外,国企员工还享有参与劳动合同协商、劳动争议解决等权利。国家对国企员工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视,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国企员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有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国企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也应加强对员工权益的保护,切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国企员工的稳定和发展。
结语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刑法第93条,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受到保护。对于国企员工而言,他们享有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似的权益和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国家重视保护国企员工的权益,员工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国企也应加强对员工权益的保护,促进员工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Copyright © 2019- jgb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